據統計,全國每年都有上百起因食用被農藥污染的農產品而引起的急性中毒事件,嚴重影響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因此,完善農藥殘留的檢測手段和防控農藥殘留危害的工作刻不容緩。
目前,大多數農藥按照推薦劑量、施用方法、時間和次數,農副產品中農藥殘留量不會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不會產生危害性。但事實上農藥殘留量超過國家規定標準仍時有發生,主要原因是未按規定施藥,造成農藥過量殘留;農藥殘留量為農藥原體及其有毒代謝物和雜質的總殘留量,殘留的時間長;殘留農藥可以通過食物鏈富集到農畜產品中,如滴滴涕、我國早在1983年已停止對該產品的生產和使用,但過去殘留在環境中極微量的藥劑至今還通過食物鏈富集在畜禽體內。
近日,農業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食品中農藥大殘留*》(GB2763-2014)。這一農藥殘留新標準規定了387種農藥在284種(類)食品中3650項*,較2012年頒布實施的標準新增加了65種農藥、43種(類)、1357項*,不僅覆蓋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飲料類、調味料、堅果、食用菌、哺乳動物肉類、蛋類、禽內臟和肉類等12大類作物或產品,也基本覆蓋了常用農藥品種。其中,針對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多發、易發問題,新標準重點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的*。水果農藥殘留*增加473項,蔬菜(包括食用菌)農藥大殘留*增加431項。
對于農殘檢測,從技術手段來講,是可以通過業部門的檢測來獲得食品農藥殘留含量的數據,但如果檢測“戰線”拉得過長,錯過鮮活生命期的水產品就賣不出去了。
據了解,目前檢測農殘的手段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采用氣體作流動相的色譜法,用于揮發性農藥的檢測,具有高選擇性、高分離效能、高靈敏度、快速和特點,是農藥殘留量檢測常用的方法之一,目前用于農藥殘留檢測的檢測器主要有電子捕獲檢測器(ECD)、微池電子捕獲檢測器(u-ECD)、火焰光度檢測器(FPD)、脈沖火焰光度檢測器(P-FPD)、氮磷檢測器(NPD)等。
另一種方法則是液相色譜法(HPLC),分析農作物中的農藥殘留一般采用C18或C8填充柱,以甲醇、乙腈等水溶性有機溶劑作流動相,選擇紫外吸收、質譜、熒光或二極管矩陣為檢測器。它可以分離檢測極性強、分子量大及離子型農藥,可用于不易氣化或受熱易分解的農藥的檢測。
對于農殘檢測,從技術手段來講,是可以通過業部門的檢測來獲得食品農藥殘留含量的數據,但如果檢測“戰線”拉得過長,錯過鮮活生命期的水產品就賣不出去了。盡管如此,為加強食品農殘的監管,從源頭加大監管力度,多設幾道檢測關卡,確保餐桌上的安全是非常必要的